穿山甲公主归案案情介绍 揭穿山甲公主是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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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或收购野生动物有可能触犯刑律
深圳市城管局野保处工作人员介绍,在深圳区域内有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41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动物4种,穿山甲等Ⅱ级重点保护动物37种。
据统计,2016年至今深圳野保部门共救护穿山甲69只,包括中华穿山甲2只和马来西亚穿山甲67只,其中执法部门移交64只、市民移交5只。截至目前穿山甲存活数量为16只、产崽2只。由于非法捕猎,中华穿山甲数量极其稀少,在野外已难以发现,导致非法捕猎者将矛头指向了穿山甲科的其他种类。在深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收治过的穿山甲中,以马来西亚穿山甲居多。而又因为在走私过程中的颠沛流离、受惊导致的恐惧,以及非法捕猎者的虐待,穿山甲即使被救助,也会产生拒食、伤口的感染加速、引起并发症等,目前国内救护养殖穿山甲技术还不成熟,接收后救护存活数量很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则规定,食用国务院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或者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每人处以一千元罚款,对组织食用者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或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