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活人墓遭举报 斥巨资终被官方调查会有怎样的下场(6)

专家说法
私建墓园涉嫌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法晚记者看到,国务院发布实施的《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一名彭姓老师称,他老家就是湘潭市的,对当地民风民俗比较了解。“我们那里建造‘活人墓’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当地一些财大气粗,好面子、讲排场的老板企业家,趁自己身体还很硬朗,能折腾的时候,就请风水先生为自己寻下一块风水宝地,并在此地大修‘活人墓’,这样等自己故去后,就不用再麻烦子女为其操心身后事了。”
彭老师表示,在这些老板企业家看来,建造了“活人墓”,还能帮他们招财转运、福寿双全。但在他看来,这是一种极其愚昧落后、迷信与唯心主义的作风。“私建墓园涉嫌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侵占了村民集体的利益。这本质上属于违法行为。对于任何公民而言,都有遵守相关国家法规的义务。使用土地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这是公民个人行为,对任何人的要求都一样。”
在彭老师看来,私建“活人墓”的李福坤是湘潭市人大代表,这个身份本身就有一定的公共人物属性。“他是代表人民参政议政,参与人大立法监督的。自己反而却违法乱纪,脚踩红线,这将给当地社会带来极为恶劣的影响。”彭老师强调,作出此举的人大代表继续履职的资格和意义需要重新审视,同级人大常委会可以考虑终止其代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