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曾春亮案一审宣判 回顾案件始末判决结果大快人心
2021年1月11日,江西省宜春市法院宣判曾春亮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曾春亮也表示不上诉,关注新闻的都知道曾春亮犯了什么罪,有些网友觉得死刑太便宜他了,那么曾春亮一案经过是怎样的呢?
曾春亮一案发生在2020年8月8日江西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通报显示曾春亮入室抢劫致使2死1伤,随后在逃跑的过程中,曾春亮再次犯案,并把扶贫干部桂某平杀害,之后当地警方发布悬赏通告,只要是提供线索帮助警方抓住犯罪嫌疑人就奖励三十万元。
此次事件发生后,弄得周围居民人心惶惶,都希望警方能够尽快抓住曾春亮。千名警察和民兵进行多日的地毯式搜索和盘查,直到8月16日,曾春亮落网,大家心里的石头也放下了。
这是一起极其恶劣的刑事案件,江西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于10月22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各种赔偿金加起来共有二百七十多万元,还有重伤的孩子正在医治,所需治疗金和赔偿金是一百五十多万元。
12月21日曾春亮杀人案开庭审理,当时曾春亮表示不认识被害者及其家人,还要求尽快判处自己死刑。曾春亮没有辩解,因为他知道事实是无法改变的,说再多也无济于事。
曾春亮的犯罪事实清楚,各项罪名的证据充分,被告人也没有异议,从判决书来看,曾春亮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所有罪名的处罚金是四万元。
宣判现现场曾传亮穿着防护服,戴着口罩,只露出双眼,根本看不到他的表情,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悔过之心,曾春亮听到判决结果后表示不上诉,他肯定也知道死罪难逃,可怜被害人被他残忍杀害,希望被害人家人能够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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