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未婚冻卵案 当事人回应为什么要冻卵
12月23日,国内首例未婚冻卵案公开审理,这是怎么回事呢?相信大家对这起案件十分好奇,究竟审理后的结果如何?下面先来看看事件经过。
事情起源于2018年11月14日,当天原告徐女士到北京妇产科医院咨询冻卵相关信息,经过检查后确认她身体和卵子健康,于是徐女士决定冻卵,可是被医生当场拒绝,对方表示该医院不为未婚女性冻卵,相当于单身女性在这家医院没有冻卵这项服务。
这件事发生后,徐女士便起诉北京妇产医院,她在起诉案书里说明了,医院拒绝她的冻卵需求是在歧视单身女性,违背了男女平等的法律条文,并且对人格权造成了伤害,所以徐女士把医院告上法庭的目的很明显。
在庭审中,双方表述了自己的观点,并举证说明,一个小时休庭,这起案件还要继续审理,目前无法公布审理最终结果。
徐女士在采访中表示自己在2018年就有了冻卵想法,考虑到种种不确定因素,她觉得冻卵保险一点,结婚后可以用到黄金时期的卵子,这样孩子肯定也会很健康,但是徐女士问遍北京所有医院,都说冻卵需要提供结婚证,直到她在北京妇产医院挂号成功,才看到了冻卵希望,谁知最后医院还是以未婚拒绝了她,所以徐女士在律师的建议下提出诉讼,并立案成功。
12月23日庭审结束后,徐女士及其代理律师接受采访,表示这个案子会持续很长时间,但是两个人都觉得结果肯定是好的。这件未婚动卵案发生后,引起了各界广泛关注,毕竟大家都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情,不知道经过这件事后,相关政策会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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