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图性侵智障女孩 强奸未遂判刑条例参考
2019年6月29日夜,一段寻找拐小孩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传开,随后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报警者为女孩父母。了解得知被拐孩子为一名17岁的智障女孩,经过警方的不断调查走访目前嫌疑犯已经被控制,嫌疑人如实交代企图性侵女孩行为,目前案件相关细节正在调查中。

据河南省焦作市温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关于“网传温县子夏公园有人拐小孩”的案情通报,2019年6月29日夜,一段温县子夏公园有人拐小孩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大量转发,经温县公安局18个小时连续侦查,现已查明案情,通报如下:

6月29日晚9时40分许,温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子夏公园附近,有人拐骗我女儿”。接警后,温县公安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将嫌疑人控制带离。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程某某(男,43岁,贵州人)对企图性侵张某某(女,17岁,温县人,智障)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某因涉嫌强奸(未遂)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虽然这名智力有问题的17岁女孩遭遇了危险,但好在父母及时发现女孩才没受到真正的侵害,可有的智力有问题的女孩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在此也提醒广大家中有问题儿童的而家长们,一定要照看好自己的孩子。
网友评论:
网友:欺负残疾人不能自保,应该按强奸幼女从严处理。
网友:不管真相和谣言都是该乱棍打死的类型
网友:可恶,绝不能轻饶啊!!
网友:真是什么人都有啊。
强奸未遂的刑事责任对于强奸未遂犯,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是怎么样的,参照以下条款从轻(可以轻到什么程度要看法官和当事人和情节恶劣程度了)强奸未遂与强奸,在法律上量刑不同。

参照以下的刑法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被害人在被强奸的时候,进行防卫时造成对方死亡的,不负刑事责任、在刑法学上,这叫“无限防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