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擅切子宫 女子月后复查才知情造成无法弥补结局
阜阳一名女子患有盆腔囊肿到医院接受治疗,术后恢复的不错,待该女士到医院复查才知道自己的子宫被摘除。随后该女子针对医生擅切子宫将其告上法庭,目前案件已经审理完毕,涉事医院赔付女子共计14.9万元赔偿。赔偿虽然有了,可对该女子来说更大的伤害却是精神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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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7日,李女士患有盆腔囊肿到医院住院治疗,2月22日医生给李女士手术过程中擅自切除子宫,同时李女士支付医院手术费用6347元。手术完成之后李女士恢复不错,但在手术之前和手术过程中甚至是术后都不曾被告知子宫被切除的事实。3月16日李女士来到另外一家医院进行复查竟然被医生告知自己的子宫已经切除,这让李女士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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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李女士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分析得出,医院在给李女士做治疗的过程中缺乏手术指证,并且在术中擅自修改治疗方案没有经过李女士书面上的同意,造成子宫切除不可逆的过错。
阜阳法院做出最后的判决,医院对李女士病情出现诊断错误,该过错和李女士子宫被切除有直接的关系,子宫被切除被评定为七级伤残。双方问题存在比较敏感的医患问题,且双方对医疗过错没有异议,所以判定医院给予李女士合理赔偿,考虑到李女士心理伤害等问题,最终医院赔偿给李女士各项损失费用共计1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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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之后医院对该医生给予辞职处分,并且在判定下来之后认真履行了全部的赔偿义务,目前李女士没有要上诉的打算。事情虽然已经得到解决,可还是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和思考,怎么才能保证此类事件不再发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