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为什么特赦 喜迎国庆十周年颁布特赦令
1959年8月24日,在毛泽东给刘少奇的一封信中提到特赦,对那些已经确定改恶从善的战犯或者正在服刑的刑事罪犯进行局部赦免。毛泽东提到还有三十多天到国庆,如果来不及审查的话在中秋办理也可以,但还是用国庆十年的名义来特赦。

毛泽东为什么会突然提到特赦呢?1957年1月29日公安部向中央提交了一份关于12名国民党病患战犯的处理意见报告,毛泽东批示,这些人应该处理,对那些犯罪较轻、表现较好的战犯都应该考虑释放。
其实在1959年的特赦不是第一次,早在1956年已经分三批特赦了1017名日本战犯,这次特赦虽然不是以特赦的名义执行的,但本意也是特赦。

1959年9月8日,刘少奇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在会议中讨论关于特赦的事情。关于特赦毛泽东表示,已经改好了的施行特赦,这里的特赦并不是大赦,而是局部赦免。
首次特赦包括革命罪犯、刑事罪犯12082名,国民党战犯33名,还有389年人员获得减刑的资格。从此之后中央决定每年都会进行一次特赦,在此后的1960年、1961 年、1963年、1964年、1966年、1975年都有针对服刑人员的特赦。特赦不仅对赦免者是一种肯定,对那些在押罪犯来说也是一种鞭策和鼓励,对他们的改造等有积极的作用。

关于第一次特赦,国民党战犯黄维提到,第一次特赦时周总理要特赦他,但是此时被战犯管理所的人给顶回去了,主要是说他没有改造好,不同意特赦。还提到如果特赦黄维其他战犯会不服,进而会引发更加严重的问题,所以说在第一次特赦名单中没有黄维,而是让他继续接受改造。直到1968年,黄维的思想有了很大的改变,1975年黄维作为最后一批战犯被特赦,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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