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与慈禧太后关系揭秘 历史上如何评价李鸿章的功与过(3)

李鸿章考虑,如果采取强硬的态度和立场,就会导致中日战争继续扩大,而以清朝当时的军事力量,战争的结果只能是整个东北的沦丧,如果答应日本人的条件,清政府的主权和财产也会遭到巨大的损失。李鸿章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选择了后者。
如果说,签署《马关条约》,是朝廷把难题推给了李鸿章,那么,在与八国联军签署“议和大纲”的时候,朝廷给了李鸿章明确指令的:“敬念宗庙社稷,关系至重,不得不委曲求全。”1901年1月15日,李鸿章和庆亲王代表大清国在“议和大纲”上签字。沉重的罪孽立刻又加到李鸿章的头上卖国者秦桧,误国者李鸿章!”
1901年9月7日,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11国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而在此之前,朝廷也是发过“应准照办”的回电的。作为一个弱势群体的代表去和犹如“虎狼群”的列强周旋,这实在不是一份好差使。生逢大清国最黑暗、最动荡的年代,李鸿章的每一次“出场”无不是在国家存亡危急之时,大清国要他承担的无不是“人情所最难堪”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