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姚启圣历史原型和于成龙关系 于成龙的天理良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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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许多人都为于成龙捏了一把汗,因为在清人统治之下,满人比汉人要高一个等级,官员抗命,百姓闹事,那都是掉脑袋的事,于成龙躲过一劫,实在是万幸。
康熙十九年(1680)初,泉州因为处在对台作战的前沿,米价飞涨,兵民交困。总督姚启圣一方面向朝廷申请捐济,一方面自己捐出五千两白银,同时令下属各司道府必须捐齐五千两,共筹集一万两白银,在省城福州买米五六千石,火速运往泉州,这事又落在了身为布政使的于成龙头上。
于成龙没有简单地按姚启圣的命令办理,因为此时省城福州的米价也在上涨,每石米已经涨到二两一二钱左右,如果这时候再大量购米,米价势必继续飞涨,这里的军队和百姓也难以承受了。经过一番思索,于成龙决定改买米为借米。他恳求巡抚吴兴祚下令,从粮道手里借出为康熙十九年秋天储备的粮米,闽县提供了一千石,侯官县准备了两千石,于成龙自己再筹集了两千石,共凑齐五千石,先行运往泉州。等上游的外省米运到后,陆续补还这批秋粮米。由于没有从市场采购,避免了大米紧缺,福州的米价不升反降,很快跌到了每石一两左右。姚启圣是个理财高手,得知于成龙通过借米还米、临时周转的方式,既救了泉州之急,又平抑了福州飞涨的米价,不仅没有追究他不执行自己命令的罪过,反而对他称赞有加。